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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民创业 我省出台10大措施

来源:省政府网 日期:2011-01-14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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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化两型”战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共10条),并由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这是省工商局局长刘国湘在省政府新闻办1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信息。

    这次出台的推进全民创业的10条措施,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鼓励支持乡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残疾人和刑释解教人员等公民个人和组织积极投身创业,坚持“非禁则入”原则,鼓励创业主体和民间投资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在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期限、名称登记和经营场地等方面继续降低登记注册门槛。

    二、在支持创业主体做大做强方面,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公司,对非公司中小企业法人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放宽变更登记条件;帮助创业主体拓展创业渠道,鼓励创业主体依托网络参与商品交易及服务;指导市场主体申报注册商标,培育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引导企业运用商标品牌的市场推广价值,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重点围绕查处不正当竞争、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在完善服务机制方面,进一步落实网上年检、限时办结、绿色通道、工商联络员等服务制度。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网上登记,下放登记权限等。

    据刘国湘介绍,这次出台的10大措施,与以往出台的有关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有不少的创新突破,如允许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提交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后,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业务,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以租赁协议和宾馆、酒店、商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经营场地使用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