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民政厅消息,从现在起至今年11月底,各地将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不符合政策的对象进行清理核查,就社会救助对象开展专项“阳光行动”。
我省今年城市低保对象为14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为267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53万人。由于部分地方对社会救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救助政策把握不准,还是存在底数不清、对象不准、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此次“阳光行动”清理核查的重点对象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的城乡低保对象; 购房、购车、从事个体工商业等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缴纳社保或商业保险金额较高,家庭成员中有领取退休社保金、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有女且具有供养能力,或年满60周岁仍有生活来源的五保对象。
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表示,“阳光行动”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基本实现政策运用准确、对象审批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