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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死刑罪名拟取消

来源:湖南日报 日期:2010-08-24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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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13个死刑罪名拟取消
周婷玉 崔清新 邹声文

图为交警正在对一名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 新华社发

    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对死刑的控制是国际的潮流和趋势。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取消现有的13个死刑罪名。

    法律专家表示,这将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也是继2007年我国将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后,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个实质性进展,突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更好保障。

    我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近年来,有学者强烈呼吁减少死刑罪名。

    此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明确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有关专家同时强调,这次修改刑法、减少死刑罪名,绝不意味着对犯罪的纵容。刘明祥说:“如果一些犯罪不判死刑,而实际服刑又很短,则会带来负面效应。”

    为此,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在减少死刑的同时,着力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严格限制缓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使之从20年升至25年。

    根据草案规定,将死缓的减刑幅度由现行刑法规定的“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限定为“20年有期徒刑”;草案还同时规定,对其中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20年有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

    醉驾飙车拟入罪

    醉酒驾车、飙车等行为危害严重,人们对此深恶痛绝。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规定,将此类危险行为入罪。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近年来,醉酒驾车和飙车对公共安全产生很大威胁,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建议,要求修改刑法,对诸如危险驾驶等一些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坦白可从宽

    2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对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分子可从轻处罚。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两类犯罪拟降低入罪门槛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记者对照修改前后的法律文本发现,草案删去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还要重罚。

    而在环境污染罪相关条款中,则删去了“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条件,规定只要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蚂蚁搬家”式走私、虚开普通发票将定为犯罪

    2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明确将多次走私的“蚂蚁搬家”式行为规定为犯罪。

    草案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进一步维护经济秩序。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将入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条款,明确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草案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也将按上述规定处罚。

    草案规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将定罪处罚。

    提高强迫劳动罪法定最高刑 

    近年来,一些地方砖窑主拐骗、强迫民工及未成年人当苦工的“黑砖窑”事件时有发生。为打击这些恶劣行为,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了强迫劳动罪的相关规定。

    草案将强迫劳动罪的法定最高刑由3年提到7年。草案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5岁以上罪犯不适用死刑 

    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中已有规定;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刑法虽未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有体现。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则从五方面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和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应当的人犯罪应予以缓刑。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和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

    “恶意欠薪”将首次入罪

    近日,因讨薪被打的事件频现报端。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

    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