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组成的专家组一行,对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达标验收。县委常委、副县长刘胜军陪同。 专家组一行根据《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和《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评分后认为,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并举行了现场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