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渡口管理,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2012年3月份起,我县现有的42个渡口,除了8个渡改桥的渡口之外,其余34个渡口,一律实行签单发航管理制度。
4月25日上午,在黄金洞乡水库码头,记者看见一手戴签单员红色袖章的老人正在逐一对准备乘船的旅客登记名字,而海事处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客渡船的安全状况之后,又督促船上的乘客将救生衣穿好才让签单员签单放行。据老人介绍,这是正在执行签单发航的相关制度。
签单发航是指客渡船在渡口码头发航前,由签单员现场核查其安全航行条件,并签单同意后方可发航。我县从今年3月开始实行签单发航制度。规定:学生渡口和年均日渡运量100人次以上的渡口实行航次签单发航制度;其余渡口、码头一般实行抽查签单发航,但应在人流量集中的节假日、赶集日和其他预计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时段实行航次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