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政府动态

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一律备案

来源:电视台 日期:2012-05-08 00:00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5月4日,我县召开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备案工作大会。要求各有关单位所有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律要抄报监察审计机关备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豪杰,县人大副主任陈献平,县政协副主席童缅思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县直各单位及其二级机构有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职能和直接使用情况的,要做到应报尽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报备。凡由上级或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下发文件进行分配的基金及专项资金,在下发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告分配情况;政府及其部门没有下发文件临时决定分配的基金及专项资金,在基金及专项资金拨付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告分配情况;单位单次直接使用50万元以上基金或专项资金的,在资金使用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备。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追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豪杰说: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及专项资金备案工作是杜绝和减少源头腐败的需要,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也是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权力的监督,促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他要求:与会各单位要在明确意义中提升认识,认真履职,照章办事。要在明确要求中规范操作。凡是规定的备案项目一个都不能少,需填报的内容一个都不能丢,备案的时间一天都不能拖,督查发现的问题一个都不能放过,必须及时整改,以公开促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