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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新增加社会公众评价

来源:电视台 日期:2012-06-12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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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我县创先争优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会上获悉,201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用新的评价体系。其中,考核内容新增社会公众评价,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社会公认评价分别占总分的10%和15%。

    2012年,我县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与绩效考核相合并的目标考核新机制。其中,考核内容又新增一项社会公众评价。它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随机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分为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乡镇社会公认评价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群众满意度、经济发展成就群众满意度和干部作风群众满意度等。分人民群众代表、下级组织负责人、县直部门负责人、县级领导四个类别进行,分别占40%、20%、15%、25%。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000分的分值中,社会公认评价占10%达200分。

   县直单位社会公认评价主要对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环境优化、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评价。分服务对象、机关干部、乡镇负责人、县级领导四个类别,分别占40%、20%、15%、25%。县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2000分,其中,社会公认评价占15%,占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