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能够住进新房子,真的是要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日前,在三阳乡对坪村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该村应山组村民贺利英一家子在住进敞亮舒适的新房后,充满感激地说。这是我县积极推进危房改造以后,众多贫困农户享受到脱贫攻坚成果后的一个幸福的缩影。

三阳乡对坪村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
2013年9月,省扶贫办决定启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百村示范、千村联动、万户安居”工程,并提出“试点示范、逐步放宽、大面铺开”的工作思路,拟定在平江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我县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成功创造了“三定一帮”的典型经验。亦即“合理定村子、公正定户子、科学定盘子;帮助建房子”。
两年来,我县通过帮助永联、汤塅、富强3个试点村共81户贫困户搬进新居。试点工作的成功,极大地提振了县委、县政府和扶贫部门实施危改工程的信心,同时也得到了广大贫困群众的积极响应。随后,通过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在充分解决资金缺口大、标准不统一、推进不平衡等问题的基础上,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去年已启动750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其中有复兴、四合、泗源、枫香4个贫困村84户无房户、危房户已于今年上半年搬进新居,有山陂、跃进、中村、仁美、对坪、横许、泉塘、何仙、积谷、柘坪、青石、长源等25个村启动工程施工。县委、县政府不断克服困难,化解难题,全力推进贫困农户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具体做法是:规划引领;部门联动;出台“六定”方案,化解危改难题。
实行规划引领,坚定目标不动摇
面对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的重重困难,县委、县政府坚定加快实施危房改造、确保人人住新居的目标不动摇,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汪涛任组长、县长黄伟雄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次研究,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原则,制定出台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平江县精准扶贫对象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思路。同时,为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结合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我县明确了危房改造工程的年限目标,在2017年全面完成136个国定贫困村无房户、危房户的搬迁改造工作,到2020年完成全县所有无房户、危房户的搬迁改造工作。其中2015年-2016年以省、市、县三级帮扶的94个贫困村为重点推动范围,2017年以乡镇帮扶的42个村为重点推进范围。
加强部门联动,集中力量解难题
针对任务艰巨、筹资困难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实行团队协作、项目打捆、整村推进等系列举措,较好地化解了精准扶贫对象危房改造工程中的问题。
一是通过项目打捆,化解资金难题。我县危房改造工作突出部门联动,实行资金整合。由县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每年整合资金6100万元以上。其中县发改局易地搬迁项目、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扶贫办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每年均实行100%整合,移民局库区移民搬迁项目资金每年整合800万元、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的土坯房改造项目资金每年整合1200万元,县住建局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每年按70%进行整合。同时,由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危房改造工作。结合驻村帮扶,明确由驻村单位、村级联合解决危房改造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多个部门联动,极大地化解了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缺口问题。二是实现整村推进,做到因户施策。所有贫困村的危房改造工作实现整村推进,积极倡导驻村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和社会力量对生活极其困难、无法筹集自筹部分资金的给予资金支持,确保住房困难的贫困户能建得起房子,住得进新家。在整村推进的同时,充分结合群众意愿,确定了依托县城或集镇建设扶贫小区、以村建集居点、以户分散改造三种搬迁改造方式,不仅满足了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也能够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充分结合起来。三是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县委、县政府把危房改造工作作为精准扶贫攻坚的一项硬指标,进一步细化了各职能部门、驻村帮扶单位、乡镇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积极对接项目、争取政策资金,优化项目环境、简化建房手续,共同推进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规范资金使用,对整合后的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对所有安居房建设工程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验收程序,确保项目质量。同时,对全县所有危房改造项目,由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出台文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项目资金能100%用于项目建设。
框定“六定”实施细则,稳妥推进迁新居
在“三定一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出台了“六定”方案,使得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一是定村子。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村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以不限量、不限时为原则,根据群众意愿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并明确集中改造10户以上的村优先启动。二是定地址。通过与乡村旅游、城镇建设、村庄规划相结合,以节约资金、节约用地、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原则,科学选址,确保群众居住安全、出入方便、生活安定。三是定工程。明确规定3人及3人以上户正房建筑面积60㎡(一层半、高4.8m),1-2人户正房建筑面积35㎡(一层、高3.6m)。并要求所有危房改造工程除去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总造价不高于8万元。同时由贫困户代表成立建设委员会负责确定施工队伍,由扶贫、住建等部门监管,严把工程进度和质量,对施工单位实施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制和终身负责制。职能部门简化招投标等危房改造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免除服务性收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众的建设成本。四是定图纸。根据群众的意愿和“安全、适用、经济”的原则,由县长亲自把关,从规划部门专门聘请技术力量实地调研,对房屋图纸进行了修改,并明确全县按照一张图纸施工,减去了重复设计的费用:将原30㎡户型的房屋建筑面积扩大到35㎡,原60㎡户型的层高提高30公分,将使其更具实用性;考虑到贫困农户的发展问题,由原来必须整体改造的结构修改为可单户自由改造的结构;将外墙标准统一为白墙灰瓦的微派建筑风格,做到设计方案、建筑风格、外墙装饰统一,居民点硬化、绿化、美化同步。五是定补助:确定进入集居点的危房改造户补助标准为60平方米的每户4万元,35平方米的每户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0㎡每户补助2万元,35㎡每户补助1万元。六是定责任:明确驻村帮扶单位的工作重心是保证精准扶贫对象的住房保障,明确乡(镇)村的工作重点是由重基础设施建设转移到精准扶贫对象危房改造上来,并把无房户、危房户的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对驻村单位、乡镇、所在村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对136个贫困村全部安排单位进行驻村帮扶,根据精准扶贫对象贫困程度的深浅来确定干部结对帮扶的顺序,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无法筹措到自筹资金的特困对象,则安排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结对帮扶,帮助特困对象解决自筹资金问题。
当前,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动危房改造、规范村民集中建房及易地扶贫搬迁三大惠民政策,既为村民建房提供了样板,又为贫困百姓解决了居住困难问题,给危房户撑起了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