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有关规定,我县将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婚姻登记费,县婚姻登记管理所在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服务事项时,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