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出具数量急增。为回应社会关注、满足群众需要,县婚姻登记管理所采取分类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方式,优化办理流程,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一是涉及房产所有权和银行信贷、出国移民等经济服务功能类的,只要手续资料齐全,可由父母子女直系血亲代办;二是涉及民生保障和户籍信息等社会服务功能类的,通过采取代办、简化受理材料等举措方便办事群众。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指当事人在户口所在地县婚姻登记机关所查阅范围及规定查阅时段内婚姻登记记录情况的证明,其用途涉及房产登记或交易、银行贷款、房产按揭、拆迁补偿、遗产继承、出国定居或结婚、务工就业、住房保障或补贴申请、户籍信息更改、户口迁移、计划生育等多个领域。
据了解,该所今年在服务过程中,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高效服务,已出具各类型《(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100多份,接待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信来电查证400多次,切实满足了群众的现实需求,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