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平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切实把消防安全防范作为日常工作的“生命线”,把责任事故视为“高压线”,全力做到“四到位”,确保了消防安全零事故。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开发办、物业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经营管理所、住房保障办、各乡镇房管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了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该局针对天气变化无常,火灾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有效措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居民楼道和小区宣传栏等小区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及宣传画,印发相关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让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局与各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是隐患排查到位。该局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15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函﹝2015﹞82号)工作部署,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平江县房地产管理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平房字﹝2015﹞46号文件。各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对全县直管公房(含营业性铺面)、保障性住房小区、金华农贸市场、局机关大院、物业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商品房开发楼盘等管辖区域全方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限期解决,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关停,从而确保单位排查率100%,隐患发现率100%,隐患整改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