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领导重视代表议案,并已圆满解决,本议案人认为答复圆满具体。”近日,当县房产局收到县人大代表叶志龙的《办理建议提案征求意见表》后,该局所承办了涉及危旧房屋改造的县人大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和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县政协委员提出的2件提案已全部办结,实现了走访率100%,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落实率100%的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为确保全面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该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为全年的重要工作来抓,收到县政府办公室交来的交办件后,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16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平房字﹝2016﹞12号),召开了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建议提案任务交办会,传达了县政府有关精神以及相关办理要求,将每件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股室,以及具体承办人。同时建立了《平江县房地产管理局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先协商,先调研,先走访,后办理”的办理流程,由局办公室对办理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和督导检查,督促各股室采取切实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结各项议案提案,从而确保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强调要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促进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承办股室不能只停留在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的程度上,还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全县房地产业发展任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办理工作转化成破解房地产业发展难题的重要手段,提高房地产管理工作水平。
例如,针对县政协委员袁质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小区管理的建议》,该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未懈怠。针对这些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营造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物业维修资金、服务费用的归集、使用的管理,严格把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创新管理,促进社会和谐。针对县政协刘大等五位委员提出的《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制度建设,提升城镇居民小区优质生活居住体验的建议》,作为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该局一直把推进物业管理,特别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制度建设是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抓好,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一是争取重视,主动对接,制定了《平江县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草案);二是创新管理,主动服务,全力化解了小区矛盾纠纷;三是加大宣传,强力提升了物业服务水平。
通过上述行之有效的措施,该局做到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的转变,有力促进了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办理工作顺利实施。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过程中,该局始终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政府办等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关键。承办股室在着手办理之前,采取电话或上门调研方式,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沟通,了解所提建议提案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吸取他们的意见;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上门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征询代表委员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意见一致后,对办理情况进行正式回复。
四是加强办理质量,促进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该局力求规范,从提案的分发、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办理程序,以责任制为核心,答复内容讲求充实,文件印发讲求细致,对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一丝不苟、严谨有序;对办理结果力求满意。局办公室定期检查督办,有效监控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人性化地处理各种复杂事项,确保提案高效、高质办理,力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