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县环保局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环境监管,防止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及时防控,将矛盾解决在基层。
二是开展饮用水安全排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三是开展固废、危废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情况,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保持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应对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
10月25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周宏总队长一行9人在我县指导工作时,对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