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县工商局查获一批过期农药

来源:电视台 日期:2013-03-19 00:00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3月15日,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三阳乡浊水村查获一批过期农药,共计50件价值1万多元。

    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县工商局启动 “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具及其配件等重点农资商品开展执法检查。

    在浊水村,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对一农资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是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 “草甘磷”农药,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8月,有效期二年,已过期7个月,执法人员当即扣留了上述农药50箱,并立案进行调查。

    随后,根据该店店主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找到了该店进货的农药批发部。在检查该批发部的仓库时,执法人员发现大量过期农药。

    根据《农药管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该经营户无法提供有效检验证明,该批农药也未注明相关内容。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这些过期农药,并将样品带回检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