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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选表彰文明药店

来源:药监局 日期:2013-01-10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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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有效,加强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试点县”基础工作,全力配合我县文明卫生城市建设,近日,县文明办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各药品经营单位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评审,择优评选出人仁堂大药房等23家单位为全县“文明药店”,并予以表彰授牌。

    “文明药店”创建活动的开展,对全县医药行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在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企业形象上实现了新突破,打造了平江县药品零售企业的文明服务品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