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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今年普职高招生政策有变化

来源:平江县教育局 日期:2014-04-30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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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县教育局普职高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县共有九年级毕业学生9400余名。普职高计划招生数为7100余人,普高招生指导计划数为4495人。整个招生过程实行阳光工程,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一定的变化。
  普高和职高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政策,坚持工作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实行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全面评价的原则。
  县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将省示范性高中——平江一中的招生计划按毕业学生数和我县划片招生情况分配到各初中校,并将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按指标、按中考录取办法取录。另外,平江二中富基春晖班面向全县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55名。
  根据政策规定,普高学校可以在招生计划内招收部分择校收费生。今年择校生将实行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
  中考录取仍然按照中考成绩划分等级并按等级录取。将中考9科成绩先整合成5个科类,即语文、数学、英语、文综(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综(物理、化学、生物)。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考试卷面成绩确定等级,文综科、理综科先按考试卷面成绩相加得出文综总分、理综总分(同时加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分数。)再按文综、理综总分确定等级;5个科类确定等级时均包括体育100分(体育中考测试80分,平时体育成绩计20分)在内,再将体育100分除以5计入5个科类中。然后再按中考参考学生总数为基数,按5个科类成绩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段评定,确定A、B、C、D、E 5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