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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政府补贴13%

来源:平江电视台 日期:2008-12-23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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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我县“家电下乡”工程在福润多超市启动。此次活动期间,农村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政府补贴13%。

    据了解,“家电下乡”的品种有彩电、冰箱、洗衣机和手机。推广时间暂定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期间,农村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政府补贴13%,购买时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且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购买产品后,需备齐身份证、户口簿、产品购买发票和产品标志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经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目前,全县已确定35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