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广电局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城区居民私自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联合执法大检查。
国务院有关条例明确规定,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必须得到有关部门许可。
针对私自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县广电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出动宣传车、电视宣传、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第二、主动上门做工作,实行优惠政策,协商拆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第三、联合多部门严格执法,对于不听劝告的用户,将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县广电局负责人还指出,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隐患多多:一、影音质量得不到保障;二、容易成为雷击的对象;三、材质差,功能退化快,无售后服务。所以,提醒广大用户不要私自安装“卫星锅”。
国务院有关条例明确规定,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必须得到有关部门许可。
针对私自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县广电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出动宣传车、电视宣传、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第二、主动上门做工作,实行优惠政策,协商拆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第三、联合多部门严格执法,对于不听劝告的用户,将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县广电局负责人还指出,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隐患多多:一、影音质量得不到保障;二、容易成为雷击的对象;三、材质差,功能退化快,无售后服务。所以,提醒广大用户不要私自安装“卫星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