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6月11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精神,先后深入长寿镇、瓮江镇、龙门镇、加义镇、三墩乡、岑川镇六个乡镇的统计站进行统计巡查,以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量纪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是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
在统计巡查最后一站岑川镇,县统计局先后深入镇政府、正北村、畜牧站分别听取情况介绍、抽查报表质量,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促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预防统计上的违法违纪行为。据了解,县统计局还将对全县其余21个乡镇逐一进行统计巡查。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量纪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是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
在统计巡查最后一站岑川镇,县统计局先后深入镇政府、正北村、畜牧站分别听取情况介绍、抽查报表质量,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促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预防统计上的违法违纪行为。据了解,县统计局还将对全县其余21个乡镇逐一进行统计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