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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四项措施落实惠农政策

来源:国土资源局 日期:2010-05-13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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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惠农、减负政策,全面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出台四项措施:一是农民建房严格按规定标准,一律只收取5元的工本费。不代收耕地占用税、建安税等任何税费。二是对过来涉农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属2008年12月前违规收取的费用,报县减负办、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属2009年元月以来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坚决予以清退。三是坚持所长负总责,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对查出问题且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一律免去所长职务,并对其直接责任人视情况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四是对国土资源所的工作经费实行补贴。由于取消了收费,国土资源所运转出现困难,县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实行每登记一宗农民集体土地就补贴100元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