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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来源:电视台 日期:2011-09-16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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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5日上午,全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启明宾馆召开。会议安排了我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了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县领导毛绍武、刘豪杰、余彭寿、陈忖芳出席会议。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填补了我县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后一项空白。直接受益对象是城镇非从业居民这个群体。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豪杰在会上指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至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助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已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从2012年开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0元和每人每年50元两个档次。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分别为乡镇定点医院报销80%,县级定点医院70%,县外定点医院为60%。参保缴费期限为2011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

 


    会上,县委副书记毛绍武强调:城镇居民养老和城镇居民医疗工作是两项重大惠民政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这两项利民、惠民、便民的好事落到实处。要坚定信心,让试点成为亮点。要把握关键,把实事办成好事。他说:“两项保险”工作与群众关系密切,是一件惠泽群众的好事,也是一件牵涉面广的难事,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真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要摸清底子,足额征缴,规范操作。不断完善制度,确保“两项保险”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健康顺利进行。全力以赴,强力推进,为全面唱响中国有个平江县争做贡献。(刘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