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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重奖见义勇为行为 最高奖励一万元

来源:电视台 日期:2011-04-13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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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获悉:今年起,我县对凡申报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奖励金额最高达一万元。只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行为,经审查并认定,均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奖励。

    我县自2009年实行重奖参与打击“两抢一盗”有功人员的奖励机制以来,已经向广大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群众集中奖励3次,共奖励市民群众50余人,奖金总额达21万元。截止目前,又有17起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的案件正在申报办理奖励事项之中。为进一步促进打击、防范“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激发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我县于2009年月3日出台了《关于对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实施奖励的通告》。奖励办法出台后,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一大批市民群众勇敢地站出来,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使“两抢一盗”作案分子如同过街老鼠,形成了“全民喊打”的局面。据了解,从今年起,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规定凡申报奖励的,必须是见义勇为行为;奖励金额最高达一万元,其中对群众抓获“两抢一盗”团伙犯罪,经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个团伙,奖励一万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定构成犯罪并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奖励一万元;只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行为,经审查并认定,均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奖励。(罗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