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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文化经营单位有了“导航仪”

来源:文广新局 日期:2012-03-13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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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我县建立了一套文化经营对象考核体系,出台了一系列考核措施,为文化单位规范经营装上了“导航仪”。

    今年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社会管理创新年”,也是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年。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和要求,自今年起,在全县文化市场推行文化经营对象考核评比体系。具体作法是:将全县网吧、歌厅、印刷厂、书店、音像店、游戏室、茶楼、文印社等文化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采取百分制年度考量的办法,分别对文明经营、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秩序、社会反响五大项三十小项进行量化考核。考核评比分为模范、达标、整改、吊证四个等级,年终一站式评审,对前两者分别授予“十佳文化经营单位”和“达标文化经营单位”称号,将后两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文化执法局、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爱卫办、文广新局、消防大队、信访局为成员单位的考核领导小组,县文化执法局作为主体单位负责牵头并操作。

    目前,已下达组织机构文件和实施方案,县文化执法局正在加紧对全县文化单位进行场地审核。已出动宣传车8次(辆),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文件400份,上门宣讲43人次。据了解,绝大部份文化经营对象对此呈支持态度,正确的导向引领规范经营,“知道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普遍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