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县房产局给力民生工程

来源:房产局 日期:2012-09-29 00:00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县房地产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助推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8年以来累计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96亿元,新建廉租房项目22个2781套,公共租赁房项目22个2480套,发放补贴1049万元,惠及12652户低收入家庭.改造城市棚户区4930户、国有棚户区497户,林业棚户区 759 户,有效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改制企业特困职工家庭、各类棚户区的住房困难问题,成功构建了全方面、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特别是201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名列全省第一,分别喜获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县”、县房地产管理局荣获县委、县政府“政府绩效评估先进单位” “项目先进单位”“办实事先进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单位”等一个又一个光荣称号。2012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在平江召开,全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获得了盛荣华市长和兄弟县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自200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户平江以来,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管建设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负责项目建设的统一协调指挥。每年县政府根据省、市民生实事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县长办公会,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加强了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的调度和督战,集中研究和解决了一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健全了工作机制。建立了部门协同、联动、合作工作机制。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项目建设相关部门、乡镇都明确了专门分管负责人。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承办单位,还成立了专门班子,统一在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分工协作、步调一致地开展项目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建立了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实行所有项目统一、集中审批,一个月内办结;项目审批收费全部按“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收取”的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了项目建设的考核督查。由“两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制度。完善了廉租住房分配审核机制。成立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县廉租住房的分配、入住、管理工作。

    三是加大了配套投入。土地供应方面,每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在头年年底前即储备到位。资金投入方面,县财政财政资金短缺情况下,每年安排相当数量资金用于配套,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量方面,县编委每年公开向社会招聘工民建与计算机专业人才。

    四是加强了管理力度。县政府制定了《平江县廉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全部由政府无偿划拨,严格落实了廉租房土地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我们在廉租房分配上,严格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初审、乡镇审核、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的程序规范操作,实行“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制度,并采取摇号的方式产生房号。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全过程均在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及广大廉租房申请对象的共同监督下进行,分配结果在电视台、平江通讯及城区各交通要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已取得实物配租的住户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实行每年定期复审一次,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限期收回重新分配。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肩负着人民的期望与重任,平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满怀信心踏上征程,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持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切实履行职责,解放思想,创新管理,争创佳绩,为促进平江县房地产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