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安定镇桃源村民彭某到县工商局安定工商所投诉,称其于6月8日在镇上民富农机经销部以4350元购了买汽牛耕田机一台,按国家政策每台补贴800元,当他于7月16日上午前往该经销部领取补贴时,却被告知只能领取500元补贴,因此请求工商部门维权,追回应补贴300元。安定工商所受理投诉后,所长高度重视,组织副所长湛伍红和黄栋梁等多名骨干力量展开调查,并先后同安定财政所、安定民富农机经营部协调维权工作。
据悉,自今年7月1日起,县农机局执行了新补贴政策,已将补贴额统一调整为每台500元(查阅湘农机科发[2012]69号《关于取消贫困县补贴的规定以及调整部分补贴机具额的通知》,也证实补贴额已经进行了调整)。由于民富经销部未及时为投诉人彭某办理补贴手续,造成补贴额随新政策下调,形成300元差额。了解情况后,经安定工商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安定镇民富经销部补偿投诉人彭某300元补贴款,并当场交付。
此投诉事件在短短三天内得到圆满解决,投诉人彭某十分感谢安定工商所工作人员,赞誉工商部门“服务是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