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2015年度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人社局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三年共受理劳动监察仲裁案件26件,均按时结案。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三年,平江县城镇新增女性从业就业人员达到9920人,占总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47%。三年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的下岗失业妇女达6388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48%,就业率99%。该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对妇女就业再就业的帮扶。2014年—2016年援助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09人,占总援助人员的43%;三年中共向全县890名有创业愿望的妇女发放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累计达8340万元,贴息549万元,带动近3000人就业,大力扶持妇女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