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县人社局:“补建补缴”政策即将实施

来源:县人社局 日期:2018-09-28 15:32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9月27日,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平江实际,县人社局组织全县各乡镇主管人社工作副职、农保站站长在县人社局召开专题会议,宣传文件精神,解读文件政策,学习操作流程,为下步有效、有序开展“补建补缴”工作奠定基础。

会上,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向阳就全县贯彻实施该项工作作重要讲话。

吴向阳指出,社会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最大的民生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是解决未参保职工历史遗留问题的惠民利民政策。

吴向阳强调,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社保经办工作必须心怀大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做到应保尽保;必须心中有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实现老有所养;必须心中有责,提升服务能力。群众的期盼只有更高,我们的服务永无止境;必须心中有戒,强化监督责任。审批、申报、执行期间,必须加强监管,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内部工作人员,一经查出,绝不姑息。

吴向阳要求,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决不能乱开口子、乱作为。

据悉,此次补建补缴工作对未参保单位及职工、已参保单位中未参保职工开放,符合相关条件后,按照参保申请、审核审批、参保缴费等流程进行办理。(吴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