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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仙镇召开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会

来源:梅仙镇 日期:2014-12-16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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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梅仙镇召开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会,全体机关、办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明确解读《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政策精神。据悉,此次补助对象是曾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部分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及在乡村医生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目前已经离开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年满60周岁、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的乡村医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根据工作年限,按60元、90元、120元每人每月三个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并强调要重视此项工作,做到讲政治、讲原则、将成效。坚决落实文件内容,不漏人、不造假,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要求,又快又好的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