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6月8日,南江镇司法所召开了2015年第一期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会,共有43名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学习。
会上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须知》等规定;重点讲解了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讲解了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和监管措施。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要明确自身的身份,自觉树立服刑意识,接受司法所的日常管理;二是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三是要树立信心,安心生产生活,努力克服困难和问题,用积极的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四是要常怀感恩之心,增强社会责任感,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