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资金监管实效,龙门镇建立“党政领导、财政牵头、站所和村级配合”的工作格局,着力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四个转变”。
推进监管局面由被动变主动。组织财政干部集中学习上级财政资金监管相关文件,掌握监管要求;结合全镇实际,部署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并对重点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到人、责任到人”,有力扭转了过去监管工作被动的局面。
推进监管力量由单一变联合。该镇财政所争取党政重视,建立党政负责干部与财政干部联合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立项、申报、实施、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监管,增强了监管工作的震慑力。
推进监管方式由封闭变透明。惠农补贴资金原始信息采集后,一律先由村级将采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交向财政所提交公示照片。补贴资金发放前,财政所根据项目涉及面、数据异动情况,进村入户进行抽查核实。对于项目资金,先由财政所资金监管员参与可研、选址等工作,资金拨付根据资金监管意见和工程进度,实行分期拨付,防止资金被侵占、挪用。
推进监管效果由虚变实。通过强化就地就近监管,为乡镇财政资金装上了“安全锁”。近年来,该镇40多项财政补助性资金实现及时足额发放无差错,一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有力提升了集镇承载能力,加速了新农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