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违法开发建设“小产权房”,8月16日,南江镇率先启动了清理整治“小产权房”试点工作。
据了解,“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不受法律保护。
对“小产权房”,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不能购买“小产权房”。并且,明确规定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发证。
南江镇是我县重点建制镇,城镇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规范用地秩序对加快集镇建设步伐,提升集镇品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打击违法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南江镇启动了清理整治“小产权房”试点工作。即日起,该镇将集中清理整治土地非法交易、违法用地以及违法建设“小产权房”。乡镇、村、组干部将深入摸查底子,实地核查。对不符合规划、未批先建、非法交易土地、非法用地等行为严格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