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人民法院获悉,在今年三季度的法院工作评比中,长寿人民法庭以受理民商事案件350起,结案306起的工作效率,荣获“优秀基层法庭”荣誉称号。
9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长寿人民法庭,此时,小审判庭正在对一起交通事故案进行第三次复审。2011年12月28日,原告何某乘坐一辆摩托车,在S308行驶时,被被告黄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撞伤。法庭上,原告要求被告赔偿22万余元,被告却掌握证据称不应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金。双方都不愿妥协,委托律师也正在极力辩护。由于每次开庭,双方都有新的证据拿出,所以,该案开庭审理多次,一直未能结案。负责此案的吴法官告诉我们,长寿法庭共5名法官,人少案多,常年处于高强度工作状态。
据了解,长寿人民法庭辖区人口约为三十万,涵盖长寿、龙门、虹桥等九个乡镇,每年立案约为500个,占全县的30%,平均每天要受理1.7个案例。截至9月17日,该法庭已受理民商事案例350例,已结案306例,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