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13个村、23个安置点,计划安置搬迁对象223户676人,涉及项目建设资金2366万元。为了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惠及贫困村和贫困群众,镇财政所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抓严管,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细化制度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出台《虹桥镇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筹措、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并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业务力量对资金进行审核把关,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推进公开公示。
坚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资金公开与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相结合、与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相结合,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资金,让全社会监督政策落实和资金落地情况。
强化跟踪管理。
密切跟踪资金流向,抓实三个步骤。第一步,资金到村,各村提供各分项工程明细,易地搬迁项目理事会签认,实地勘察后予以拨付;第二步,资金到点,按照各安置点实施进度,拨付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主体工程等款项;第三步,资金到人,财政所协同理事会监督施工单位资金使用和民工工资拨付到位情况。同时,健全日常督查机制,督促工程进度,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