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河长巡河行动的指令》(平江县总河长令第1号)和《平江县总河长巡河工作碰头暨汨罗江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会》文件精神,实现“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梅仙镇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黄进军任第一河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丁创模任总河长,其他相关负责干部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各村河长制工作小组,设立村级河长,将本村范围内河道河段管理分工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明确村级职责。各村河长制工作小组,要负责本辖区内河道流域水环境治理,主要是河道的疏浚整治,河道、河坡、河岸的卫生保洁,河道的生态绿化,河道的非法排污口封堵和整治,河道河堤的非法乱挖盗采和河道的违章建筑清理等六个方面。
三是落实巡河制度。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坚持河长巡河,村级河长每周至少组织村级河道管理员对本村河域进行一次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巡查情况记录在册,并反馈到镇河长制办公室。
四是落实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村级河长碰头会,总结上月河道管护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好整改措施,并安排好下一步工作。
五是打击处罚非法采砂行为。严格落实县“船解体、砂归仓、场断电、岸复绿、扫黑恶、严问责、广宣传、促规范”的要求,对梅仙范围内,下河从事非法采砂的挖机和铲车一律扣押,扣押时间至少2个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参照非法采矿罪的标准立案处理。(万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