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1与20日在全国范围内对非居民生活用电进行统一调价。昨天,记者从县电力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从11月20日开始对全县所有大型工业用电户进行造表,调过价的电表于12月份正式跟进,居民用电与商业用电本次不作调整。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价时按照省物价部门统一定价价格,动力性用电上调2分9,农业性用电上调2分7 。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价时按照省物价部门统一定价价格,动力性用电上调2分9,农业性用电上调2分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