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并重,由过去的处罚为主变为同时注意利益导向去推动计划生育,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李万郴介绍,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奖励标准已由每年每人600元提高到了720元,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儿的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都可以享受。
“对于城镇计划生育家庭, 我省最近出台了另一项专门的奖励办法。” 李万郴说,“原来我省的计划生育条例里面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国家干部职工的,退休以后按照原来工资的5%去享受奖励。但是新的劳动保障法出来以后,这一条没有了。但承诺一定要兑现。”
李万郴介绍说,不久前省政府下发了文件,凡是城市里面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每个人一次性可享受5000块钱的奖励,两夫妇就是一万块钱。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社会保障厅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测算,认真分析研究,具体的操作方案也将加紧出台。“除了干部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即使是私营企业,哪怕是纯居民,没有就业的同样享受这个奖励,这个政策的受惠面更大了。”
对于那些为计划生育做过牺牲的人群,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和并发症患者,我省正在试点,将给予一定的补助。据悉,我省经过2009年在岳阳试点,确定了两项补助内容,一是并发症患者的生活扶助,并发症二等患者每人每年2400元,三等患者每人每年1200元,经费由省财政全部负担;二是并发症患者的定点康复治疗,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省财政适当补助。目前,试点单位共有179人被鉴定为并发症患者,20.64万元生活扶助费已发放到位,定点对症治疗正在进行。2010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