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8月12日讯(通讯员 李湘武 胡艺忠)近日,湖南平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县局组织的统一清查行动中,查获一名非法持有警械的江西籍男子。
8月9日晚9时许,平江县刑侦大队对县城关镇各宾馆、旅社进行清查,民警在城关镇东街某宾馆清查时,发现一旅客所携行李中有手铐、假警官证、水果刀和假塑料手枪等物品,民警当即指出其非法持有警械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将其口头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
经审查,该男子交代名叫汤某,8月9日下午从江西萍乡骑摩托来到平江见朋友。他自称手铐是从江西的一家军警用品店购买的,警官证则是在株洲火车站附近花300元请人制作的,携带以上物品并无其他用意,纯粹是为了好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目前,刑侦大队已依法将汤某伪造的警官证予以收缴,非法持有的警用手铐予以没收,并以非法持有警械和非法买卖、伪造证件的案由,对其作出合并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当民警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汤某时,汤某傻了眼,后悔不迭:“原来警械是不能拿来乱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