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湖南而言,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建立后已初见成效。2月28日,省卫生厅透露,我省36个试点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共有2446个药品品规中标。同时,中标价格比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现行零售价格平均下降了47.12%,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平均下降了53.21%。
政府主导,管采分离
之前的分散招标中普遍存在“重招标、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等弊端。正如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所言:以前,大多数省份是以市(地)为单位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交易成本高,利益关系复杂。另外,省(市、区)的网上采购平台多为中介公司所有,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根据中央部署,我省积极筹建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体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列为200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20件实事之一,从机构建立和资金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
为解决“管采不分、监管不明”问题,我省创新模式,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采购、监督“三权分设”的机制,由卫生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同时,在省发改委招投标中心建立了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承担全省3000家公立医院的药品全部在网上采购、交易和结算,47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的58500多种药品全部在网上投标和交易的工作。
“与广东、江西、上海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相比,我省平台定位于公益性机构,不向医药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预计每年将为医药企业节省交易服务费用5000多万元。”省发改委招投标中心主任王光明说。
多管齐下,合理药价
既要确保药品集中采购的有序推进,也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形成相对合理的药价,我省采取了多种举措。
因地制宜,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我省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湖南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另外,对药品的临床疗效、安全性、品牌知名度、生产企业规模、信誉和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真正做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为确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核心数据库,我省收集了医院、连锁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实际采购价等500多万条数据。同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形成投标报价指导价,并明确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指导价。
招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公开、透明”。实际上,我省在此次集中采购中,不仅是药品信息(含规格、属性、批文、质量层次、零售价、指导价等)全部公开,药品企业信息(规模、销售额、GMP和GSP认证情况、不良记录等)全部公示,资格审核结果、申投诉处理、中标结果等关键环节也做到全过程公开,不留盲点,完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阳光下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