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小平 陈帅 实习生 刘子溧 杨 亚)入学体检即将进入高峰期,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规范医疗机构体检工作,日前省卫生部门已下发通知,今后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有违者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投诉、举报(电话:8222092)。
据市疾控中心监督科科长李永龙介绍,从今年2月人保部、教育部、卫生部三个部委联合发文,提出入学入职体检均不得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后,市疾控中心从3月开始就没有对入职者提供乙肝检查,目前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已全部取消这一检查项目。
专家表示,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根据目前掌握的医学文献资料,国内外尚没有因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接触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确诊病例。
据市疾控中心监督科科长李永龙介绍,从今年2月人保部、教育部、卫生部三个部委联合发文,提出入学入职体检均不得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后,市疾控中心从3月开始就没有对入职者提供乙肝检查,目前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已全部取消这一检查项目。
专家表示,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根据目前掌握的医学文献资料,国内外尚没有因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接触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