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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参合农民首次住院将实行全免费

来源:电视台 日期:2012-08-08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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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月1日起,我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因病在本县范围内的新农合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全额报销,患者不再花费一分钱。

    为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江县参合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费用全免补偿方案》。《方案》规定,年度内首次患病住院的参合农民,在已推行基本药品零利润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确定的费用范围可享受费用全免补偿,不再有自负费用。患者只需持《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即可办理免费住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