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王建华、傅灿平夫妇给平江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公道人心 秉公执法”的锦旗,以此感谢县法院对持续四年的房屋侵权纠纷案的公正处理。
1999年王建华夫妇在安定镇官塘村大园组为王建华父母修建了一栋楼房,由于当时王建华的哥哥经济困难,全部钱财均由妹妹王建华所出。由于王建华已经出嫁,村组不同意其拆屋建房的要求。经过商量,王建华夫妇和其哥哥王学思决定以王学思的名义办理房产证。
2007年5月,王学思突然以房屋所有权人要求王建华夫妇搬离,王建华夫妇予以拒绝便将王建华夫妇告上法庭。
2010年5月10日,县法院民三庭受理此案,民三庭庭长王晚东,经过调查走访,并综合王建华夫妇提供的证据,以及证人的证言,法院作出了确认房屋归王建华夫妇所有的判决。至此,历经四年的房屋侵权纠纷案终于案结事了。
公道自在人心,当事人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在1月12日为法院送来了一面“公道人心 秉公执法”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