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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食品包装需标注“过敏原”

来源:岳阳晚报 日期:2012-11-20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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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消费者在吃东西的时候会出现过敏反应,这是因为食品中存在一些消费者不知道的“过敏原”。根据2012年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明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

    目前超市里的一部分食品已经在包装上标示出了“过敏原”,但规格和用词却千差万别。不少进口食品在成分标注上,都会注明其中含有会引发过敏的成分。但是很多过敏原的提示用词非常含糊,标注也不规范,让消费者看得一头雾水。更让人担心的是,很多儿童食品上对过敏原的提示做得非常不到位。

    明年开始要强制执行标识过敏原的制度,《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列举了八类可能引发过敏的产品,比方说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还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还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在导致过敏物质中,明确提出:如果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制品的话,应该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重要提示。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