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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查处首例适用新环保法违法案件 违法加工厂将被强拆

来源:河源日报 日期:2015-04-24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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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河源市环保部门对该市龙川县一家土法治炼金属加工场依法查封,供电部门对其实施断电处理,龙川县已决定近期对其实施强制拆除。据悉,这是河源依据新《环境保护法》查处的首例非法排污案件

 

这家土法治炼金属加工场位于上坪镇梅坑村龙颈窝(与江西省寻乌县龙廷乡斗晏水电站交界),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有3栋简易厂房及办公区、一套高约15米土法冶炼高炉。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这家加工场设备简陋,该厂内周边残余有冶炼废煤渣。

据环保部门查证,这家非法加工场建成不久,以焦煤焚烧废旧电路板提取金属材料获利,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未建设污染物防治设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进行土法金属治炼,焚烧时产生大量刺激性废气。

4月17日,环保执法人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该加工场进行查封,并给生产设备设施贴上封条。同时,供电部门依法对其实施断电处理。

目前,龙川县已决定近期对这家土法治炼金属加工场实施强制拆除。

河源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这家土法治炼金属、焚烧固体废弃物的行为违反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能立刻制止,将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使环保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对违法排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环保部门可以对造成污染的设施、设备予以查封、扣押,如在不易移动的设施上张贴封条等。

他表示,今后环保部门将加大环境监察力度,铁腕整治违法违规企业,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