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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记分周期自证件初领日算起

来源:岳阳日报 日期:2016-01-18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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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陈丽虹)新的一年开始了,不少驾驶员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666119反映,2015年的罚款已经交清,但驾照记分并没有清零。记者从市驾管所了解到,驾照记分清零并不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而是自驾驶证初领日期计算的。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者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方能将分数清零。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增加科目三考试。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交管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继续驾车将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