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文明网特约评论员 郑能亮
汨罗“3.19”事故发生后,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散布“京港澳高速爆炸事故死78人,伤66人,36个下落不明”虚假消息,严重误导网民,影响十分恶劣。近日,散布该谣言的汨罗籍男子李某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到汨罗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决定对涉案男子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炮制网络谣言者,引火烧身、害人害己。古人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谣言也乘机滋生蔓延。造谣生事者置道德、法纪于不顾,信口开河、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干扰视听,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污染了网络舆论环境,既害人也害己。近年来,党中央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进程。《网络安全法(草案)》已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刑法修正案(九)》对若干网络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两高”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国家网信办制定出台《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依法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生态。这一系列举措证明,对于别有居心的“网络蛀虫”、“害群之马”必须依法严惩不贷,让当事人付出必要代价,这样才能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让潜在的恶意造谣传谣者有所畏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笔者相信,充分利用国信办出台的“微信十条”为微信朋友圈“售假”问题戴上紧箍咒,以划出的“七条底线”为互联网这个特殊的“舆论场”划定“责任边界”,如此一来,不仅有利于净化网络舆论生态环境,弘扬社会正能量,让“阳光”充盈网络环境,也有望照亮网络的“阴暗面”,扫清虚假、暴力、谣言等负面信息造成的网络舆论障碍,从而打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
网络世界也是法治社会,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笔者呼吁广大网友共同遵守网络秩序,共同维护网络环境,不信谣、不传谣,争当守护网络家园的 “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