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电商营业执照啦
网址可以作为经营场所?是真的!!!
日前,平江县食药工质局颁发的第一张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电商”营业执照,在城关食药工质所新鲜出炉!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时,允许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了,由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除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其余情况仍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
此前已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就不用再申请营业执照啦,可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
注意事项
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意见》,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从事经营活动,依法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所需材料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准备: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可到登记机关领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
等材料就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去哪里办理
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该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各辖区基层所均可办理。(李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