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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侥幸上路 屡犯司机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日期:2019-08-19 09:3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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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吃一堑 长一智”,但是,生活中却偏偏有人心怀侥幸,屡教不改。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查获了第二次“准驾不符”的易某,并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

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时,一辆牌照为赣J的大型载货车进入设卡排查点,民警依法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民警查验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时发现,司机的驾驶证是C1证,但是驾驶的车是B2准驾车型。

据民警核查,易某考取的C1驾驶证,只能驾驶小型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型,但这次驾驶的大型载货车,需要有B2及以上的驾驶证才能准驾,易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准驾不符”违法行为。此外,民警通过警务信息查询得知,早在2016年3月份,易某就因为“准驾不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当问及其为何明知故犯,屡教不改时,易某直言自己纯粹是侥幸心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一次性扣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目前,易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切莫心存侥幸心理,如果准驾不符,当驾驶员遇上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处理,很容易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会构成很大威胁。希望广大驾驶员遵守法规,对生命负责!(何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