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8-1421556
  • 统一登记号:PJDR-2018-00003
  • 发布机构:平江县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8-03-04
  • 信息时效期:2023-03-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平政告〔2018〕4号

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危涉刀违法犯罪线索给予奖励的通告(平政告〔2018〕4号)

来源: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3-0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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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危涉刀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全县缉枪治爆行动深入开展,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县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危涉刀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群众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箱、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涉危涉刀违法犯罪活动;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由查破案件的公安机关负责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收缴仿真枪、管制刀具、弩或者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二)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或者手榴弹、炮弹、炸弹、地雷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三)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或者气枪,军用子弹、非军用子弹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四)查破涉枪涉爆涉危重大案件或者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以及非法寄递、储存、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的,给予举报人以下奖励:

1.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2.查破非法寄递、储存、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的,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窝点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4.破获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三、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四、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6779010;

城关派出所:6235315         天岳派出所:6288430

三阳派出所:6288440         安定派出所:6351115

福寿山派出所:6910110       三市派出所:6380095

加义派出所:6611095         长寿派出所:6671161

木金派出所:6420110         龙门派出所:6531089

石牛寨派出所:6688110       虹桥派出所:6401032

童市派出所:6711021         三墩派出所:6729578

南江派出所:6561319         上塔市派出所:6663110

板江派出所:6591110         梅仙派出所:6771110

大洲派出所:6761110         余坪派出所:6961110

岑川派出所:6982000         瓮江派出所:6921075

浯口派出所:6881300         工业园派出所:6804110

伍市派出所:6801110         向家派出所:66861110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4日

》》相关解读:关于《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通告》的起草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