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21-1849498
  • 统一登记号:PJDR-2021-01008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1-08-25
  • 信息时效期:2026-08-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平政办发〔2021〕7号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9-0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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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平江县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平江县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用户水电气网联动报装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对等、简政优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企业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2021年9月底前在全县全面推广实施。通过实施新建工程项目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简化接入流程,压缩办理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和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实现企业用户一次报装,即可获得接入服务。

二、适用范围

全县企业用户办理新建工程项目水电气网报装业务。

三、工作任务

(一)先期主动介入。新建工程项目(含储备土地、管线迁移)在使用供应土地前,由自然资源部门征集企业水电气网报装需求,并将信息推送至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企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单位根据需求信息,联合上门对接,预先开展现场踏勘和外线施工等工作,对项目周边区域管网建设提前规划布局,为企业用户后续水电气网接入作好准备。

(二)精简申请材料。整合企业水电气网报装申请,形成统一申请表,精简受理材料,通过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系统实现联动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共用。

(三)实行一窗受理。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窗,报装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和工作人员等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分类转办、限时办结、统一出件。同时,通过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系统和“岳办岳好”APP,为企业用户办理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提供线上“一窗式”服务。

(四)精减办理环节。优化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接入流程。有外线工程的压减为申请受理、行政审批与施工、竣工验收3个办理环节,行政审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即时办结,不适用承诺告知制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外线工程的压减为申请受理、竣工验收2个办理环节,接入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报装申请,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现场联合踏勘,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与报装的企业用户同步完成接入方案设计和费用预算。

(五)规范收费行为。发改部门负责对报装接入收费进行清理,编制收费目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和动态更新,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报装接入收费监管,依法查处超出目录规定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检定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加强反垄断执法检查,对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水电气网施工需采用开挖形式进行的,要优化施工方案,通过共享施工沟渠、协同并行施工,最大程度减轻企业接入成本,减少管线施工对交通的影响。

(六)推行网上办理。鼓励通过“岳办岳好”APP“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区”,实行企业掌上申请、资料线上传递、部门在线审批和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流程

(一)公共服务企业单位办理环节。

1.登记申请。新建工程项目(含储备土地、管线迁移)在使用或获得供应土地前,由报装的企业用户进行意向登记。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获取信息后,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上门对接,具备接入条件的提前预约,并根据约定的时间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对暂时无法确定水电气网使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报装的企业用户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向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窗或“岳办岳好”APP“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专区”申请。

2.联合踏勘。新建建设工程水电气网报装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报装的企业需求,组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联合现场踏勘。

3.方案设计。在完成联合现场踏勘、确定接入条件后,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水供电供气方案编制并及时组织答复。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要优化各自施工组织设计,协同施工,减少重复开挖。

4.费用核算与合同签订。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与报装企业用户友好协商一致的,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程计划、开通时间、质量安全等事项。水电气网报装费用同步核算,形成统一收费清单,实行统一告知、集中缴纳。

(二)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环节。

1.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涉及只需挖掘人行道或临时占用绿地,施工长度小于100米的外线工程,由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或受委托的具体施工实施单位)向行政审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中涉及需由企业用户落实的,由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与报装的企业用户进行约定。行政审批部门根据企业承诺不再进行批前审查,即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实行联合审批制。对施工长度超过100米、需办理改变规划用途,以及需要穿(跨)越重大管(线、路)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外线接入工程,具有审批前置条件的,采用“容缺受理”方式办理,实行联合踏勘、联合审批。符合规划的外线工程,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竣工验收环节。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联合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组织报装企业和各自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后,同步完成通水、通电、通气和通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江县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工作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警大队及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企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企业单位作为联动报装主要实施单位,承担主体职责。各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公共服务企业单位要制定配套措施,拟订实施细则,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企业用户、利益相关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承诺不兑现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纳入县公共信用平台,加强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四)严格监督考核。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协调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工作,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单位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