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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扶持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解读

来源:县贸促会 2018-12-1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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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态旅游、休闲食品、电子信息、新材料”四大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招商引资竞争力,扶持企业发展,优化招商环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起草了《平江县扶持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一、制定的必要性

近两年来,中央、省陆续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地方招商引资工作,明确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招商引资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我县原有招商优惠政策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尽快起草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

二、制定依据

1、《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湘办发[2017]29号)

2、《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7]28号)

3、《关于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岳发[2018]3号)

三、起草过程

文件出台经过了缜密研究,综合了多方意见建议。黄伟雄县长、陈淼县长、彭喜丰常委、魏移宗县长多次分别召开会议研究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工业园、工建投、贸促会、科工局、财政局、政务中心等十多家单位参与研讨。作为文件起草单位,我们也多方位征集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建议,到相邻的兄弟县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借鉴宝贵经验。目前,已起草《平江县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文件,并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文件以《关于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发[2014]2号)文件为蓝本,对原文件进行大幅精简和调整,加强了优惠政策力度,并采纳省市相关文件的部分内容,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我县招商引资政策。

一是扶持范围。凡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要求落户的一二三产业项目,可享受本文件所定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用地优惠。分别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天岳新区最低地价进行了明确;对租赁和新建标准厂房的优惠和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

三是收费优惠。对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进行免除;增加了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的优惠。

四是财税支持。对企业生产经营税(指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县级留成部分的奖补扶持进行了规定,新增了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

五是金融扶持。对如何帮助引导企业融资贷款及贷款补助进行了规定。

六是上市扶持。综合了平政办函2016年183号文件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部分内容。

七是人才扶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的住房优惠进行了明确;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购房补贴进行了规定。

八是物流补助。对物流企业用地价格进行了规定;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物流发展。

九是固投奖励。对工业企业固定投资额度分档次予以发展配套资金支持。

十是创新奖励。分别对品牌商标、企业认证、科技成果等方面的奖励扶持进行了明确,较2014年2号文件内容更全面,力度更大。

十一是对外经济。对进出口贸易规模企业分档进行奖励,对当年出口实绩比上年度增长的“破零倍增”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

十二是创业就业。对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占比15%以上的企业,头三年所缴纳的主题税种和土地使用税省级部分予以奖补返还;对企业用工培训给予1000-1500元/的培训补贴。对农民工进保、企业稳岗补贴、“财银保”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和规定。

十三是做大引强。明确设立1亿元的休闲食品、云母制品、石膏建材、电子信息、生态旅游等五大产业发展基金;对“500强企业”及固投1.2亿元以上或税收超过12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实施企业产值与税收“倍增计划”。

十四是中介奖励。参考采纳了2014年2号文件的部分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对引进“500强”企业的中介人奖励进行了规定,对引进的工业企业按固定资产额度分档对中介人予以奖励。

十五是营商环境。从优化服务环境、联手帮扶企业、打造诚信政府等方面为招商引资及企业生产发展提供最好的环境和服务。

平江县贸促会

2018年12月19日

》》相关文件:平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平政发〔2018〕10号)